護禽肉消費安全 高市府聯合查緝小組查獲違法屠宰

記者潘姿瑛/高雄報導 2017-02-17 18:32

▲依程序製作筆錄及屠體沒入銷毀。(圖/記者潘姿瑛攝)

為捍衛民眾禽肉消費安全,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近期密集前往列管地點加強查緝私宰,2月17日清晨高雄市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於大寮區一處鐵皮屋查獲1起違法屠宰家禽案件。

高雄市政府組成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成員包括農業局、衛生局、環保局、經發局、警察局、動保處等單位,於2月17日清晨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前往大寮區一處鐵皮屋查獲1起違法屠宰家禽案件,現場屠宰設備簡陋且環境髒亂不堪,當場查獲雞隻屠體20隻,依法全數沒入並送化製銷毀,後續將依「畜牧法」裁處。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表示,為防範禽流感,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6年2月16日公告,自2月17日起全國家禽禁止移動(除白肉雞及洗選蛋外),家禽屠宰場休宰,全國家禽禁運禁宰7天,農業局將持續加強查緝私宰,一旦查獲違法現宰活禽,不僅可依「畜牧法」最高處10萬元罰鍰,再犯者也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10萬元罰金,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農業局呼籲相關業者切莫私宰家禽,同時也呼籲消費者購買禽肉時,不購買來路不明的肉品,務必認明「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誌,可確保是來自於家畜禽屠宰場,且經防檢局派駐之獸醫師檢查合格的衛生安全肉品,就可以安心採購及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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