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賄選案二審有罪 國民黨南市黨部:勿只「辦藍不辦綠」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7-02-17 13:29

中國國民黨黨徽

台南市前議長李全教被控涉及議長賄選案,台南高分院2審宣判3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對此宣判結果,國民黨台南市黨部主委莊占魁雖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但希望李全教依法上訴,全力為他個人的清白辯護,同時也呼籲司法公平、合理審理李案。

莊占魁說,尊重司法是國民黨永遠不變的堅持,台灣社會很重視李案的判決,政黨間可以有競爭,但不是鬥爭,任何一個政黨都不能用政治力、行政力,來干預影響司法獨立性。

他呼籲司法回歸事實、回歸法律,勿只「辦藍不辦綠」,法律只有黑白、沒有藍綠,讓每一個人民在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是台灣社會對司法公正的追求。

前議長李全教被控議長賄選案,李全教涉及議長賄選案,台南地方法院去年4月22日一審判處李全教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2月17日二審宣判3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

同案被告前西港鄉長卓華民、議員谷暮•哈就的前任總幹事羅進生均判有期徒刑1年8個月,但可支付公庫30萬元獲緩刑3年;前台南縣議員吳春成判有期徒刑8個月。

其餘4名被告,包括無黨籍市議員郭秀珠、民進黨台南市黨部評委蔡啟新、前台南縣議員楊明達、郭秀珠服務處執行長林聰彬則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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