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車未開頭燈 自投羅網遭送辦

記者張朝福/嘉義報導 2017-02-13 19:25

廟慶聚會酒後騎車未開頭燈 遭警逮

男子酒後騎車未開頭燈引起警方關心,結果滿口酒味自投羅網被移送偵辦。

北興派出所所長羅吉雄率警員江志隆於日前在轄區執行夜間加強巡邏勤務時,巡經友信街發現1男子騎乘機車未開大燈,所長與江員遂上前將男子引導到路邊停車,並上前關心告知機車大燈未亮,所長與江員靠近與男子對話時突然聞到有一陣濃濃的酒氣,男子在警方的追問下見事跡敗露無法隱瞞,逐主動向警方坦承因於騎乘機車前有到宮廟參加廟慶聚會席間因為高興所以與朋友小酌幾杯,於廟慶結束後心想喝酒的地點只距離住家不到5分鐘的車程,應該不會那麼巧遇到警察,沒想到會在貪圖一時的方便選擇騎車返家時因為沒有開啟機車大燈而被警方攔下,經警方對男子施以酒精濃度測試後酒測值達0.32MG/L超出標準值,男子也因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涉嫌觸犯公共危險罪,警方當場將男子帶回所內訊問,訊後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移請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周冠輝表示,本次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落實且機警,才能阻止一樁可能發生的交通意外,酒後駕車不僅害人害己,更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並在此呼籲民眾生命是美好而可貴的,為了自己及他人安全著想,民眾應養成在喝酒過後的“心”習慣,即:搭乘計程車好放心、代客叫車好貼心及指定駕駛最安心,確實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讓自己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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