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佳節吃湯圓 衛生局為民眾健康把關

記者許凱涵/高雄報導 2017-02-09 19:32

▲衛生局稽查人員前往市場、賣場稽查湯圓配料。(圖/記者許凱涵攝)

元宵節即將到來,在闔家同慶賞花燈、猜燈謎的同時,民眾少不了吃元宵湯圓應景,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為保障市民食的安全並強化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前往市場攤商、冷熱飲店及超市、大賣場等販售場所抽驗包裝及散裝湯圓、芋圓、豆餡(紅豆、薏仁)等,共計21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及規定內色素(8項)、規定外色素(鹽基性桃紅精等35項),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防腐劑去水醋酸僅能使用於乾酪、乳酪、奶油及人造奶油等食品中,不得使用於湯圓產品;苯甲酸、己二烯酸可使用於湯圓產品,惟使用限量為1.0g/kg以下,違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第8款處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目前國內准用之著色劑分別是紅色6號、7號、40號,黃色4號、5號,綠色3號以及藍色1號、2號等,至於工業染料(如Rhodamine B 鹽基性桃紅精)不得添加於食品,違者依同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依同法第49條第1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8千萬以下罰金。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搓湯圓時要注意手部及製程環境衛生並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相關規定,販賣業者需注意產品儲藏條件(冷藏溫度攝氏0-7℃,冷凍溫度攝氏負18℃以下)等。另提醒消費者湯圓為高熱量食品,以包餡元宵湯圓為例,4顆湯圓熱量相當於吃進一碗白飯,民眾可依產品外包裝營養標示依自己需求選購,進食時請小口食用並細嚼慢嚥,避免造成消化道或食道哽塞之風險。

衛生局重視消費者飲食安全,除了節慶前密集抽驗監測之外,接近節慶時仍會突擊稽查,以上稽查結果,可逕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khd.kcg.gov.tw/)食品衛生專區查詢。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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