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電動服役不是夢 文化部將招10名電競替代役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7-02-08 16:17

不過文化部在近日已正式公告,將增設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報名日期則到2月24日止,評選結果則預定於 3 月 31 日在文化部官網公告。(圖/Flickr Team XBOCT)

對老一輩或觀念較保守的人來說,電子競技比賽可能只是場電玩大賽,電競選手也只是愛電動的人。不過由於電競產業帶動的週邊經濟效益廣泛,很多國家也開始積極發展電競相關產業,期待帶動新興經濟發展。

雖然電競產業在台灣仍有待政府明確定位,不過文化部在近日已正式公告,將增設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並開放民國82年次(含)前出生的役男5名,民國83年次(含)後出生役5名,共10個名額開放申請,報名日期則到2月24日止,評選結果則預定於 3 月 31 日在文化部官網公告。

文化部開出的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其評選資格如下(3項條件滿足任1項條件即可):

1.參加由奧林匹克理事會所認證之電競賽事,並獲得第3名(銅牌)以上成績者。
2.近 5年(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以後)參加「國際電子競技聯盟」(IeSF)舉辦或委辦之電子競技賽事, 並獲得第3名(銅牌)以上成績者。
3.曾參加具規模職業電子競技賽事(每年度參加至少三分之一以上賽事者),並具有1年以上職業選手資歷者。

文化部認定的具規模電競賽事定義:
(1)該賽事存續進行 2 年以上。
(2)該賽事參賽隊伍數須有 4 隊(含)以上或個人賽事 8 人(含)以上。
(3)該賽事每年度(可分為數個季度)需有 50 場以上賽事(不含熱身賽、資格賽及其他正規賽前之賽事)。
(4)該賽事需有完整賽事規章、選手準則及賽事裁判團。

欲申請者除依據辦法整理得獎證明文件,或由電競相關組織、公司協助提供;評選過程會由文化部召集專家學者擔任評審。

文化部表示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評選評分佔比為:
獎項或參賽資料占 75%,個人簡歷占 25%。

文化部即日起至2月24日止,將開放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的申請,並於
3月31日在其官網公告評選結果。關於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的詳細申請辦法與資格,可前往文化部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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