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芬郁要求清拆危樓廢棄物。林重鎣攝
霧峰區萬豐里23棟地震危樓,在市府執行強制拆除後,目前現場遺留大批營建築廢棄物,影響社區觀瞻並造成環境汙染,市議員張芬郁6日要求主管機關儘速處理;市府強調,已經行文建築物所有人,限期3月25日前自行清除完畢,否則產生公安全或環境汙染情事,應負法律責任。
霧峰萬豐里合家歡社區內的23棟住屋,在九二一地震時嚴重傾斜,形同廢墟,拖延17年無法拆除,經市議員張芬郁極力反映爭取後,市府依據建築法規定,進行強制拆除,並於今年元月11日順利完成。
不過,市議員張芬郁接獲民眾投訴,昨天實地前往現場查看,只見23棟透天厝拆除後,遺留大批鋼筋、土方等營建廢棄物,數量可觀,影響社區觀瞻及環境衛生,同時廢棄鋼筋堆積高達一層樓,由於屬有價物品,有遭偷竊的可能,因此要求主管機關重視處理。
市府都市發展局使用管理科長賴祐成指出,依據環保署函釋,危險建築物拆除後遺留廢棄物之清除作業,係原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之義務,都發局已經通知所有權人於106年3月25日前自行清除,並副知環保局。
賴祐成強調,若所有權人屆期仍未清除,經舉發,環保局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可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