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交通部三原則 Uber發聲明強硬反擊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7-02-03 15:00

Uber台灣表示,他們並非計程車公司,因此要他們登記為計程車公司是很荒謬的一件事。(圖/Uber)

俗稱〝Uber條款〞的《公路法》第77、78條修正案,自1月6日正式上路實行後,Uber因已被公路總局開出2億多元處分書,並勒令歇業,所以該公司也宣布自2月10日起,將暫停在台灣的車輛分享媒合平台服務。不過針對交通部今(3)日發新聞稿呼籲Uber在台灣應接受納管、納稅、納保險三原則,Uber台灣也毫不客氣地發文反擊。

Uber台灣首先表示,他們並非計程車公司,因此要他們登記為計程車公司是很荒謬的一件事。交通部要把 Uber定位在計程車業,並強行要求套用符合該業者的所有規範,並且沒有任何彈性鬆綁空間。這就像是喝湯硬是要用筷子一樣,這行不通的。

對於納保要求,Uber台灣強調他們每一趟搭乘服務,從一上車開始到下車那一刻結束,都有安全保障。也表示台灣保險夥伴要等台灣政府願意制定合宜法規才開始承保,是政府的一意孤行造成該局面。

至於納稅規定,Uber台灣則說他們願意遵從台灣稅法,即使在還沒有相關的稅法之下,他們也願意做此承諾,但現行法規沒有適用於類私Agoda…等新創資訊服務產業的稅法,他們也無所適從。Uber台灣在聲明最後也再度呼籲蔡英文總統,提醒她「台灣車輛分享的新經濟的未來掌握在她手上。」

UBER台灣全文聲明如下:

在 Uber,我們堅信起身捍衛事實,為信念而奮鬥。_
過去幾個禮拜以來,坊間流傳許多源自交通部三納原則,討論Uber 該在台灣做些什麼,Uber 不該在台灣做什麼的討論。這當中,有許多是基於不正確的假設,所以讓我們正本清源的說明白。

「Uber 得註冊為一家計程車公司」

首先,這很簡單:我們不是一家計程車公司,所以要我們登記為計程車公司是很荒謬的。我們是一家運用手機上的App,媒合願意分享車輛的駕駛和有交通需求的乘客。全世界72個國家已經接受了車輛分享,或者以私人交通工具基於需求而與民眾有效分享的概念,因為它滿足了計程車無法做到的事。其接受的方式不管是制定專法或是鬆綁舊有的法規。而不是硬把 Uber 規範為計程車。我們希望接受規範,但如果先把 Uber 定位在計程車業,並強行要求套用符合該業者的所有規範,並且沒有任何彈性鬆綁空間。這就像是喝湯硬是要用筷子一樣,這行不通的。

「Uber 得納保」

保險?請明鑑啊!您知道嗎,每一趟在 Uber 平台上媒合的搭乘服務,都會受到保障。每一趟搭乘服務,從一上車開始到下車那一刻結束,都有安全保障。在全世界各城市都是如此,台灣當然也是。在某些國家,我們找了在地保險夥伴制定了額外的保障。在台灣,我們也這麼做。但很遺憾的,我們的台灣保險夥伴,雖然已為台灣 Uber 量身訂造好保單,但是對於實際使保單生效及提供承保服務感到有顧慮,全因為要等待台灣政府願意為車輛分享營運模式制定合宜的法規規範。我們的保險合作夥伴需要政府放行才可開始承保,而政府卻又不斷挑戰 Uber 沒有提供在地保險。政府的一意孤行造成目前各方進退兩難的局面。

「Uber 要納稅」

從四年前我們在台灣落地開始,我們就超明白:我們要繳納所有適用於 Uber 車輛分享營運模式的稅。我們願意遵從台灣稅法,即使在還沒有相關的稅法之下,我們就願意做此承諾。我們還是協助推動跨境電商稅法案之一的公司。我們先前與其他業者如Apple、Agoda和財政部一起坐下來針對法案內容做討論,後續並以書面承諾,一旦這個法案開始實施,我們會遵守相關的機制繳稅。還有一個最終最要緊的稅務的事實是:Uber 合作駕駛保有絕大份因提供服務而獲得的車資收入,因此,經濟效益是留台灣的,這個很多跨境科技公司的模式很不一樣。

這些 #Uber事實 #uberfacts,清楚明白。敬請廣為分享給您的朋友家人,最最重要的,請傳給蔡總統跟政府單位。別忘了提醒蔡總統:台灣車輛分享的新經濟的未來掌握在她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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