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共識朝令夕改引民怒 彰縣收水井行政規費急喊停
未取共識朝令夕改,民怨怒火越燒越大!彰化縣政府有鑑於民用水井納管,需繳納水井水權行政規費,每口井2700元,日前宣佈後,農民馬上跳腳,強烈反彈痛斥縣政府「設局」欺騙農民上當,反彈聲浪讓縣政府飽受壓力,水利資源處代理處長吳文昇簡26日宣布暫停收取水井行政規費措施,一方面向中央提出建議,俟中央及地方取得共識後,再行評估因應方案。
彰化縣水利資源處代理處長吳文昇,26日重申,之所以收取行政規費,緣由縣府根據中央去年6月27日函頒「雲彰地區納管水井輔導合法作業規範」,擬訂針對納管水井訂定補辦水利建造物建造及水權登記申請所需相關書件,以及行政規費標準。
如今,農民有不同的聲音出現,縣府從善如流,馬上終止擬辦的溪州鄉舊眉村、圳寮村及溪厝村共3村落試辦計畫,等中央研擬完整配套措施再行研議,暫停試辦計畫喊卡,如此也就暫停收取原需繳交納管水井的水權行政規費,如此一來,公庫因此馬上減少3億8187萬4500元的進帳收入。
有關民眾反對行政規費收費乙節,吳文昇說明,雖相關費用係比照合法水權登記行政規費收費標準辦理,惟尚未與地方民眾澈底溝通交流,且該計畫部分規定如先行申辦完成者,及早面臨展限收費等不合理現象,確有再行檢討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