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會同消保官針對轄內電影院進行公共安全及營業管理展開稽查。(圖/記者黃村杉攝)
新北巿政府新聞局於農曆春節前會同消保官,針對轄內電影院進行公共安全及營業管理展開稽查。新聞局表示,將持續加強電影院的業務稽查,查有不合格的業者將依電影法等相關規定裁處罰鍰或要求限期改善,以落實保障民眾觀影權益。另林口威秀影城於26日稽查時發現安全梯有煙蒂棄置情況,要業者立即改善。
新聞局指出,經稽查三重區幸福戲院、天臺戲院、板橋區林園電影城、華麗電影院、秀泰影城、威秀影城、新莊區鴻金寶電影院、國賓影城、林口區國賓影城、威秀影城、中和區國賓影城等11家電影院,確保緊急危難時救災及逃生動線的順暢,並提醒民眾在觀賞電影時要留意緊急出口及相關逃生動線,以維安全。
另有關電影院最易引起消費糾紛的禁帶外食規定,消保官表示,依據相關規定,業者不得禁止消費者攜帶食物進入映演場所,但味道嗆辣、濃郁、高溫熱湯(飲)或食用時會發出聲響之食物,得於映演場所明顯處揭示或標示禁止攜入,有助於減少此類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