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茲卡病毒 至病毒流行地旅遊防疫不可少

記者潘姿瑛/高雄報導 2017-01-19 09:00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呼籲,離開茲卡病毒流行地區後,請依循疾管署最新公布的「1+6原則」進行防護。(圖/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為提升本市兒科、婦產科、內科及感染控制科醫事人員對茲卡病毒感染症的認知,於17日假衛生局辦理「茲卡病毒感染症防疫政策暨臨床照護研習會」,本市各級醫療院所共計約250人參加。本次講習除簡介高雄市茲卡病毒防疫政策外,亦邀請疾管署防疫醫師針對茲卡病毒臨床照護與優生保健進行研討及經驗分享。為預防茲卡疫情發生,高雄市已於105年展開各項茲卡病毒醫療整備工作,辦理桌上模擬演練、針對新住民(孕婦及育齡婦女)辦理茲卡病毒感染症防治衛教宣導,為防疫工作做好準備。

依據疾管署國際間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顯示,東南亞、南亞的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及馬爾地夫等國仍被列為茲卡病毒的第二級警示區域(對當地採取加強防護)。高雄市105年共有2例境外移入個案,分別是印尼籍漁工及新加坡籍交換學生,顯見病毒隨時伺機入侵高雄市社區,市民朋友千萬不可輕忽。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呼籲,下週即將邁入春節連續假期,孕婦及計劃懷孕婦女暫緩前往上述流行地區,市民朋友如必須前往,應於當地全程做好避免蚊蟲叮咬的措施,如穿著淺色長袖衣褲、皮膚裸露處塗抹衛福部核可的防蚊藥劑及住在有紗窗、紗門或空調的房舍等。離開流行地區後,請依循疾管署最新公布的「1+6原則」進行防護,暫緩捐血至少1個月、男女無論有無症狀,都應採取安全性行為及延後懷孕至少6個月,並落實自主防蚊措施至少三週。返國入境時如自覺懷疑感染茲卡病毒,應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2週內如有不適,應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無論有無症狀均可主動前往本市轄區衛生所接受採血檢驗。主動接受採血者如確認感染茲卡病毒,可獲得2500元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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