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出席尾牙算加班? 徐國勇:假議題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7-01-08 15:46

徐國勇今日上午出席「行政院親子日」活動時表示,公家機關單位還是會維持下午1時至3時尖峰時段的節電措施,並呼籲大家還是要節約用電,一起共體時艱。(圖/徐國勇臉書)

「一例一休」實施衝擊各行各業,許多企業雇主疑惑,周末辦尾牙請員工吃飯算不算加班?要不要付加班費?勞動部8日表示,尾牙活動是歡樂的節慶活動,勞工可依個人意願自由參加,沒有強制問題,該時段也不是工作時間,沒有加班費問題;若強迫員工在休息日出席尾牙,應視為上班日,雇主必須依法支付員工加班費,如果沒付加班費,可依法裁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8日於臉書表示,尾牙是歡樂的節慶活動,勞工應依意願自由參加,不屬於工作時間,「尾牙是否算工時,有無加班費等,應該是假議題」。

歲末年終,雇主為體恤員工一整年之辛苦,都會依民俗慣例舉辦尾牙活動慰勞員工。根據《中國時報》7日報導,勞動部政務次長廖蕙芳7日解釋,《勞基法》沒有尾牙的規定,「尾牙就是傳統習俗上,老闆為了酬謝員工辛勞請吃飯、抽獎送禮的活動,通常不會強制一定要參加」,如果自由參加就不算加班,反之,若強迫員工在休息日出席尾牙,應視為工作時間,雇主必須依法支付員工加班費,如果沒付加班費,可依法裁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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