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擬修法 酒吧夜店、雪茄館全禁菸 電子菸亦列管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7-01-05 22:05

衛福部國健署近期擬修改「菸害防制法」,將進一步擴大禁菸場所範圍,未來酒吧、夜店、雪茄館將通通禁菸。此外,電子菸亦將列入禁菸場所列管對象,違者將被罰新台幣1萬元罰鍰。(圖/Pexels)

為了維護全民健康,各地政府機關已漸採取更嚴格的禁菸措施,例如台北市、1150座公車候車亭已全面禁菸,信義商圈香堤廣場也全面禁菸。如今衛福部國健署表示,近期擬修改「菸害防制法」,將進一步擴大禁菸場所範圍,未來酒吧、夜店、雪茄館將通通禁菸。此外,電子菸亦將列入禁菸場所列管對象,違者將被罰新台幣1萬元罰鍰。

依據現行菸害防制法規定,公共場所全面禁菸,不過設有獨立空調、獨立隔間的室內吸菸室的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室內公共場所不在此限,晚上9時後營業的酒吧、雪茄館也排除在外。

不過國健署日前預告修正「菸害防制法」草案,該草案未來擬全面刪除室內吸菸室規定,將酒吧、夜店及雪茄館也列為全面禁菸場所。另外,向來遊走灰色地帶的電子煙也納入菸害防制法管轄,明訂公共場所不得吸電子煙、不可提供給未滿18歲者等。

國健署指出,「電子菸」就是以電子方式釋放含甲醛、重金屬與其他化學物質之氣霧或蒸氣,製造或形成類似菸品體驗效果之產品。由於電子菸是全球新興健康危害議題,恐使未成年者產生吸食菸品認知,提早接觸到菸品,因此未來凡是禁菸的場所,也不可吸食電子煙,任何人也不可供應電子煙給未滿18歲的青少年,同時禁止電子煙廣告及贊助。

國健署,「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預告期,期間將蒐集各界意見,並送行政院、立法院審議,未來一旦通過,民眾於禁菸場所吸菸、電子煙,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

※行政院衛生署提醒您 吸菸能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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