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輔導企業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給予經費補助。(圖/記者黃村杉攝)
新北市勞工局為推動性別工作平權,並協助勞工朋友在家庭與工作生活間取得平衡,積極輔導企業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最高補助可達200萬元,106年第1期自即日起受理至2月28日止。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新北市每年均訂有相關經費補助計畫,只要是登記在新北市的事業單位有意願設立托嬰中心或幼兒園等托兒設施,將聯合勞動部給予經費補助,當年度最高200萬元。
新北市也提供全國首創「教保服務人員或托育人員人事費用補助」,以及「專業諮詢服務費用」之補助;針對已設有托嬰中心或幼兒園的事業單位,則可申請每年最高50萬元的更新或改善設備費用補助。
另事業單位如有提供勞工托育津貼等托兒措施,亦可提出每年最高60萬元的費用補助;另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時,也可申請最多2萬元的經費補助。並提醒自106年1月1日起,事業單位只要上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列印後再郵寄至新北市勞工局提出申請,第2期將於年中以後開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