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用市有土地案件 南市會勘後擬讓售

記者鄭永德/台南報導 2016-12-21 19:08

市議會財經委員會召集人許至椿議員(左二),市議員李坤煌、李退之(右二)、盧崑福、李文正、林慶鎮、陸美祈(左三)及蔡旺詮、曾培雅代表,邀請市府財稅局官員至安平區、新市區及東區會勘。

市議會財經委員會21日上午前往安平區、新市區及東區等地,會勘市府擬讓售非公用市有土地案件,初步勘查結論為同意讓售,惟仍須經委員會及大會審議通過。

市議會財經委員會召集人許至椿議員,市議員李坤煌、李退之、盧崑福、李文正、林慶鎮、陸美祈等人,昨上午邀請市府財稅局專門委員陳家慶等人,至安平區、新市區及東區會勘,市議員林燕祝、蔡旺詮及曾培雅派員前往關心。

經會勘市有土地鄰地所有權人檢附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書申請承購案件及市有土地承租人申請承購案件,做以下結論:
1、安平區古堡段543-3地號:同意讓售。
2、新市區大營段1463-3地號:同意讓售。
3、東區光明段819-2地號:同意讓售。
4、東區德高段1453-3地號:同意讓售。

財經委員會表示,上述現勘之地號,係由市府提擬處分案,由大會交付財經委員會審查,初步勘查結論為同意讓售,惟後續仍須經委員會及大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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