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屏東屏榮高中的陳姓學生,著急地向東港分局崁頂分駐所警方報案,稱自己的腳踏車停放在崁頂火車站前不見了,受理報案警員王志明恰巧是曾在屏東地區破獲許多重大毒品案件的優秀警察,他詢問學生案發經過,學生表示自己每天會騎腳踏車到車站前停放,下課後再搭火車回來騎回家,不料當天腳踏車卻不翼而飛,非常懊悔沒將腳踏車上鎖。
王姓警員憑藉著多年來偵辦刑案的專業知識與敏銳直覺,根據學生指述及地緣關係研判,腳踏車非常有可能在陳姓學生上學途中,就被車站附近趕著到校上課的國中學生騎走,因此決定先到火車站與學校附近尋找看看。
經過王姓警員細心的搜尋,在還沒調閱周邊監視器的情況下,竟然就在學校對面巷子裡的荒草矮牆邊找到學生的腳踏車,學生和家長領回失而復得的腳踏車時喜出望外,不斷向警方道謝,並表示會去買鎖把車上鎖。
王姓警員除找到陳姓學生的腳踏車外,更在巷子另一側圍牆邊發現其他兩部疑似也是被「借用」的腳踏車,因此崁頂分駐所立即向附近居民及透過學校管道向學生宣導,不要輕忽自己「未經許可使用他人交通工具」的行為有觸法之虞,也不要「太靠勢」不上鎖的腳踏車不會被偷,更期望藉由適當的宣導,幫助愛車找回失去它們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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