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桃紅色鞋子作案被認出。林重鎣攝
台中市52歲吳姓男子先在烏日火車站前偷竊一部機車,作為搬運家當的交通工具,十日晚間發現機車沒油,又另偷竊1部沒拔下鑰匙的機車,警方積極調閱監視器,發現吳嫌穿著衣服、褲子及鞋子特徵明顯,且進入烏日區環中路六段巷弄內就沒有再出來,研判附近住戶或者橋下遊民涉嫌較大,五光派出所員警前往附近查訪住戶時,碰巧發現吳嫌穿同件衣服就在橋下休息,立即上前盤查,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吳嫌向警方表示,他是個四處為家的遊民,原本暫居住在烏日火車站附近廢棄空屋,日前因被驅趕,不得不離開火車站,所以就收拾家當,打包另謀居住地點,又隨身家當實在太多太重,不易搬動,空發奇想就用鐵絲不斷轉動機車電門,竟能發動機車,就把隨身家當物品用機車載離烏日火車站,兩天後機車沒油了,又另發現烏日區光明路上,有1部停放機車之鑰匙還插在機車上,趁四下無人之際,就將該車騎走,不料沒幾天警察就找上門來。
警方調查發現,吳嫌竊盜2部機車時,都穿同件衣服及褲子,尤其『桃紫色』運動鞋也很特別,機車前踏板還放著很大的包包,特徵明顯,經調閱監視器,發現竊嫌進入烏日區環中路某巷弄內就沒再出來,研判應該竊嫌就住在附近,經現場訪查時,當場發現該名竊嫌正在橋下休息,當時穿著的衣服、褲子及鞋子,竟然都和6天前犯案時一模一樣,警方即一眼認出,上前盤問吳嫌,他知無法逃避坦承犯行不諱,警方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