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7)日將審查《公路法》,針對Uber非法載客方面,擬把罰款自5萬到15萬元,提高到10萬到2500萬元的重罰,並可勒令歇業。Uber一早則大動作在今天出刊的四大報刊登半版廣告反擊,並使用犀利的字眼痛批政府強力阻擋新科技,「立委酒駕罰9萬,民眾開Uber罰2500萬?」、「說好的亞洲矽谷呢?」
Uber今天在聯合、中時、蘋果、自由等4大報刊登半版廣告,內容都使用黃色字體提醒「12/7就是今天,交通委員會即將通過此案」,指的正是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將審查《公路法》第77條及78條之1的修正條文。
而在4大報見刊的標語,也各從不同面向批評政府祭重罰的舉措。聯合報的廣告中提到第三方支付擋了10年,卻只用3週就要通過法案;蘋果的廣告中質疑「立委酒駕罰9萬,民眾開Uber卻要罰2500萬?」;在自由的廣告中則酸言「最會溝通的政府,請開放討論網路叫車為何要罰民眾2500萬?」中時的廣告用字則最犀利,「開Uber罰2500萬!政府強力阻擋新科技,說好的亞洲矽谷呢?」
對於Uber大動作刊登廣告,立委鄭運鵬批評,Uber的三大奧步包括了抹黑修法加重處罰、扭曲政府阻擋新科技、誤導視聽以為UBER無法繳稅,這些都只會讓立院更堅定修法之路。立委鄭寶清也說,Uber自以為能免稅、免照、免責,在媒體大動作登廣告批評政府,卻不說明自己不合法,欠了上億稅單不繳根本是得寸進尺。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重罰2500萬元是針對Uber公司而非司機,畢竟利用網路做生意還是要守法,處罰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僅是希望Uber能夠合法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