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協金影響經濟部人事 雲縣長澄清勿模糊焦點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 2016-12-01 19:20

外傳雲縣府檢舉台電未善盡職責之舉為人事問題,縣長李進勇澄清,完全基於維護縣民權益,爭取制度的公平正義,對事不對人。(記者陳昭宗拍攝)

雲林縣政府11月29日前往監察院檢舉台電未善盡職責之舉,遭外界解讀為人事問題,此誤解對雲林非常不公平。縣長李進勇特此澄清,檢舉完全基於維護縣民權益,爭取制度的公平正義,對事不對人,縣府完全無左右經濟部高層人事之任何想法,請外界就事論事,勿模糊焦點。

縣長李進勇強調,為爭取縣民權益,要求促協金使用必須公平正義,向經濟部及台電嚴正提出三點訴求;一、追回已支付麥電的促協金款項。二、日後不再繼續支付麥電促協金。三、訂定該筆促協金使用辦法。多年來麥電私吞促協金,已是不爭的事實,呼籲經濟部應立即督導台電,將促協金收回,並制度化管理。

李進勇說,104年4月縣府正式對外召開記者會,公開查察麥電隱匿台電多年(88年起)支付用於地方建設之促協金(累計至105年共約26.9億元),後成立縣府與台塑企業溝通平台會議,希藉以促成管理委員會、謀求解決之道,會中台塑公司董事長林健男也曾正面承諾,惟續經多次會議、時間延宕近2年,成立促協金管理委員會無絲毫進展,甚至否認104年9月平台會議結論。面對台塑缺乏誠意、虛以委蛇、前後不一的顢頇態度,縣府放下身段,先於105年11月聲請調解,11月22日調解不成,縣府針對台電事不關已的放任態度,忍無可忍,縣府遂於11月29日北上向監察院檢舉台電怠忽職責。

李進勇指出,麥電目前悍然拒絕成立促協金管理委員會,不願意將促協金制度化透明化,回饋地方建設,經濟部站在國民營事業管理機關的立場上,放任國營、民營事業單位聯手隱匿促協金,確有疏失之處,經濟部應要求台電追回已支付麥電的促協金款項,確實使用於地方建設、地方公益上,日後也不應再繼續支付給麥電;台電應訂定辦法,依法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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