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稽查日本進口食品542件 未發現禁止輸台食品

記者賴淑禎/台中報導 2016-11-30 20:30

台中市府衛生局針對有疑慮的「午後的紅茶」飲料進行追查,已經查明產地來自長野、青森等合法14縣市,並不在核災區範圍內。(記者賴淑禎攝)

核災食品是否已經在台中市的市面販售,讓民眾相當關切,市長林佳龍表示,市府積極查緝日本核災食品,11月中旬主動啟動「日本食品輸台專案稽查」工作,每天派員查緝市售日本食品包裝標示及產地符實性,查核迄今約542件,均無日本禁止輸台五縣市食品,此外,對於「午後的紅茶」這項飲料,查明產地來自長野、青森等合法14縣市,並不在核災區範圍內。

台中市政府表示,為捍衛台中市民食安,台中市政府衛生局11月中旬主動啟動「日本食品輸台專案稽查」工作,對一般超市或是日本食品專賣業者每天執行查緝市售日本食品包裝標示及產地符實性,截至目前為止已經查了542件,都沒有發現日本禁止輸台五縣市食品。

市府衛生局說明,這次「日本食品輸台專案稽查」是以「管制源頭端、掌握後市場」為原則,除派員稽查日本食品輸入商及源頭廠商外,也派員加強市面端查察,從源頭到市場做一連貫的掌握查緝,稽查重點包刮食品外包裝標示、進貨來源、進口報單等比對查核。

這次稽查廠商除日本食品專賣店外,更納入網購的實體店舖,包含吉祥商行、鶴芝日本食品、即期良品休閒食品行、太冠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裕毛屋、台灣大創股份有限公司、屈臣氏、JASONS超市等處,總計稽查542件日本食品,稽查結果均無發現有福島、群馬、櫪木、茨城、千葉等輻射區禁止輸台食品。

其實現在日本食品進口到台灣來源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客戶指定產品品項,店家到網路代購;另外一種是業者自行至東京批發市場買回再於店面銷售,都是不是正常的進口管道。台中市府衛生局目前正全面逐一清查中,若涉及違反食安法第22條食品標示,或第30條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並申報其產品有關資訊等,皆可依同法第47條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違反第28條誇大不實,得依同法第45條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強調,若有違法一定依法開罰,絕不寬貸。

台中市衛生局也提醒民眾,民眾若前往日本旅遊攜帶日本食品回台或自行在網路購買日本食品,這些食品僅可供自己食用為原則,不可將其上網販售或於實體店鋪販售,以免違法遭罰。另外食品業者如果經查獲竄改原產地標示案件,將依食安法第28條標示不實規定,可依同法第45條處新台幣4萬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同時,如案情情節嚴重則將移送檢調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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