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李進勇無法接受台電公司身為國營事業,此促協金支付給台塑後卻不聞不問,檢舉函全案將交由監察院調查,捍衛公平正義。(記者蘇榮泉攝)
雲林縣長李進勇偕同立委劉建國國會辦公室主任吳宗展29日至監察院具狀檢舉,檢舉台電公司違法失職,其辦理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促協金)涉有違法失職情事,麥電「代收代付(促協金)」,變成「代收(不)付」侵吞促協金,要求台電督促麥電,成立促協金管理委員會,公開透明,落實回饋地方。在立院所提「電業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促協金的管理與監督機制法制化,係為導正台電公司違法失職情事,故今日全案將交由監察院調查,捍衛公平正義。
縣長李進勇偕同立委劉建國辦公室主任吳宗展等人,至監察院向監委具狀檢舉,檢舉台電公司未盡監督之責違法失職。(記者蘇榮泉攝)
立委劉建國表示,29日原定要與李縣長前往監察院,但因為立法院甲級動員需留在立院,故委由國會辦公室主任吳宗展陪同。劉建國說,自從六輕來了,所造成雲林縣空氣的污染,近日更是屢屢發生工安事件,讓周遭民眾時刻陷入恐慌當中。
去年為捍衛雲林的公平正義,向台塑麥寮電廠追討給雲林縣的台電支付麥電「台電促協金」,自88年至105年應回饋予地方之促協金達26.9億元,扣除104年8月21日同意撥付之6億元(目前僅撥付3億元),尚有23.9億元之促協金未提撥供發電、輸電及變電設施周邊地區居民福祉所用,台塑卻不願支付。
劉建國指出,台塑在越南事件,很豪氣無怨無悔付了158億,而該支付給雲林縣的26.9億卻心不甘情不願,無法接受這樣的企業,更無法接受台電公司身為國營事業,此促協金支付給台塑公司後卻不聞不問,根本就是球員兼裁判的行為明顯失職。
劉建國表示,台電實施辦理發、輸、變電設施周邊地區促協金相關業務,迄104年底止,對於促協金之計算標準等,均有明確之規範,而台電公司之自營電廠及其他民營電廠均依執行要點之規定,將促協金使用於地方建設及睦鄰之用。
劉建國強調說,台電公司本應接受立法院之監督,促協金是台電公司給予電廠周邊地區居民協助電力發展營運回饋金,麥寮汽電公司只是「代收代付」,這筆錢是屬於雲林縣民,而為讓促協金的運用公開透明並受到監督,他在立院所提「電業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促協金的管理與監督機制法制化,係為導正台電公司違法失職情事,故今日全案將交由監察院調查,捍衛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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