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有共識? 興航11月薪資提前發放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6-11-28 21:53

興航11月30日將發放員工11月薪資、2017年1月5日將發2016年12月的員工薪資,另外年資3年以上勞工將可領取優於勞基法的資遺費。(圖/復興航空臉書粉絲團)

自復興航空發表解散宣言以來已經過7天,歷經多場員工抗爭後,興航今(28日)晚宣布他們已與該公司第五屆勞資會議5位勞方代表達成協議,宣布興航11月30日將發放員工11月薪資、2017年1月5日將發2016年12月的員工薪資,另外年資3年以上勞工將可領取優於勞基法的資遺費。

興航副總經理劉忠繼今日晚間表示,他們已與第五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達成協議,該公司的全體員工11月份薪資,將從12月5日提前至11月30日匯款;12月份薪資則按照以往安排,在2017年1月5日發放。至於資遣費則縮短法定時限,在15天內發放給員工費。

劉忠繼進一步表示,他給付原則分3類,全案由董事會、股東會同意後生效:

一、年資3年以下者按現行勞基法計算
二、年資3年以上、未滿10年員工將優於第一類別。
三、年資10年以上的員工將優於第二類別。

劉忠繼另表示,資遣遣費中平均薪資計算基數,將納入勞方代表提議之增加運務人員執照加給,與工會代表提議的空服員外站津貼;關於機師留任奬金將依合約發給。此外,員工的轉業資訊將由總公司持續提供。

針對興航空運輸企業工會批評勞資協商會議黑箱,質疑勞方代表的合法性,興航表示,參與勞資協商的第五屆勞資會議5位勞方代表,是全體員工於2014年12月9日選出,任期到2017年12月31日,且報請台北市政府核可,其代表性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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