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推市民節水獎勵 省3%可折抵汙水下水道使用費

記者許凱涵/高雄報導 2016-11-23 19:16

▲市府為鼓勵民眾養成節約用水習慣,預計於106年1月1日起推動實施污水下水道使用費節水獎勵。(圖/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提供)

因應近年來極端氣候家劇,旱季缺水恐成常態,高雄市為缺水高風險區域,為鼓勵民眾養成節約用水習慣,預計於106年1月1日起推動實施污水下水道使用費節水獎勵,期待減輕民眾負擔的同時能有效解決本市自來水供需不平衡之缺水問題。

水利局一方面積極推動污水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相關計畫,以確保水資源的有效使用,另一方面訂定「高雄市政府污水下水道非事業用戶節水獎勵要點」來鼓勵民眾主動節約用水。

節水獎勵預計於106年1月1日施行,施行期間3年,對象為本市已完成與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並繳納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之非事業用戶,獎勵方式為用戶當期用水量之節水率達3%以上者,當期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將予以百分之四十折扣,並於次一期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中折抵。節水率的計算係以獎勵用戶基準年用水情形來進行比較,基準年定義為104年,但104年1月以後,新啟用水表之用戶自啟用之日起計十二個月為基準年;變更用水人之用戶經申請變更基準年者,依變更核准之次月起計十二個月為基準年。對一般用戶來說,若當期用水量為29度且節水率達3%以上,該用戶次一期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折抵金額可達58元。

水利局同時希望未完成接用公共污水下水道之用戶能積極配合公共污水下水道工程之推動,同意市府水利局協助完成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讓我們一同來愛護地球水資源,讓城市得以永續發展。


若民眾對於節水獎勵有其他疑問,可上市府水利局網站(http://ppt.cc/rsp4P)詳閱「高雄市政府污水下水道非事業用戶節水獎勵要點」內容,或電話洽詢:7995678#2077~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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