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環保局於日前受理民眾陳情屏東市前進里六塊厝排水旁水利地廢法棄置廢棄物,經環保局派員至現場查核,查獲該水力土地遭掩埋廢棄玻璃纖維桶62桶,環保局已初步查獲該玻璃纖維桶之製造商,並掌握該水利土地10年前之使用人,並會同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將持續追查可能之污染源,以嚴懲污染行為人及追究後續清理責任。
環保局日前會同前進里里長及唐玉琴議員一同勘查該掩埋地點,係位處屏東市前進里建國路405巷100弄29號旁水利地,因屏東縣政府水利處於該地正進行堤防道路施工之整地作業,而意外使該廢棄物現形,環保局稽查人員依現場狀況研判,該廢棄物已掩埋至少10年以上,且大多為使用後之空桶,僅少數幾桶尚留有殘留有物質,環保局已針對殘留物質及現場土壤採樣送驗,以釐清可能污染源及掌握現場污染狀況。
現場並已請掩埋地管理單位屏東縣政府水利處協助將廢棄桶收集妥善貯存,俟釐清責任人後依規定妥善清除。現場暫無安全上疑慮,請民眾安心。
環保局魯臺營局長表示:非法棄置案件涉及刑罰,且地主亦須負相關責任,請業者切勿隨意棄置事業廢棄物,否則將觸犯廢棄物清理法行政刑罰規定,最高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