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寵物食品標示 逾6成不合格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2016-11-17 14:17

(圖/翻攝自Pixabay)

為保障寵物之食品安全,讓飼主安心,北市法務局與動保處等單位合作,對北市市售寵物食品內容物及食品標示分別進行抽驗檢測。17日公布查核結果,食品內容物均符合標準,但在寵物食品標示部分,59件商品查核,標示不完整者或未標示者有36件,不合格率高達61%。

北市今年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完成78件產品檢測,其中乾飼料34件、罐頭22件及鮮食或餐包22件,檢測項目包括黄麴毒素、三聚氰胺、致病性大腸桿菌、沙門氏桿菌及重金屬鉛、鎘、汞及砷等,檢驗結果均符合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

寵物食品標示部分,今年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完成59件商品查核,其中符合動保法規定應標示事項者計23件,標示不完整者或未標示者計36件,不合格率高達61%,不合格商品中計7件未以中文標示,其餘主要違規類型為保存期限方法及條件、適用寵物種類及方法等標示不完整。

動保處防疫檢驗組胡金灝組長表示,動保法第22條之5規定對於寵物食品應標示事項有明確規範,因此寵物食品容器、包裝或說明書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品名」、「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所使用主要原料、添加物名稱」、「營養成分及含量」、「製造、加工業者名稱、地址及電話」。

輸入者並應加註「輸入業者及國內負責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原產地。」、「有效日期或製造日期」、「保存期限、保存方法及條件」、「適用寵物種類、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等,就本年度查核寵物食品標示不符合規定者,已依動保法第29條第8款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善,如屆期仍未改善者,將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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