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行車未開燈 酒後駕車露餡遭逮
女子夜間酒後開車未開燈,引來警方關注,原本好意攔車提醒,未料酒氣露餡,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羅所長率警員卓主華日前於轄區執行夜間巡邏勤務,見1女子騎乘機車行經路檢點未開大燈,警方基於關心民眾安全,逐將其攔停,欲提醒駕駛人夜間駕駛車輛要開啟頭燈以維護自身或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在警方與女駕駛對話過程中,突聞到有一陣酒氣迎面而來,經詢問駕駛人是否於駕駛車輛前有飲酒情事,女子見事跡敗露無法隱瞞逐主動向警方坦承遭攔停前與友人聚餐過程中有小酌幾杯,經警方對該女駕駛施以酒精濃度測試後測得酒精濃度達0.34MG/L,因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警方當場將將人逮捕帶回派出所訊問,訊後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請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周冠輝表示,生命是美好而可貴的,為了自己及他人安全著想,民眾應養成在喝酒過後的“心”習慣,即:搭乘計程車好放心、代客叫車好貼心及指定駕駛最安心,確實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讓自己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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