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麵包等7萬店家 2018年起用塑膠袋得花錢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6-10-28 14:50

環保署「擴大管制購物用塑膠袋使用」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正式上路。未來3C零售、書籍/文具零售、藥粧/美粧/藥局、醫療器材行、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不得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首次違規者將先勸導改善,第二次再違規將開罰新台幣1200~6000元。(圖/資料照片)

後年起,買手搖飲料、麵包用塑膠袋,民眾要自掏腰包了!為推廣自備購物袋的環保理念,減少塑膠用量,環保署今天預告, 2018年起將擴大「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之管制對象 ,包含藥局及藥粧店、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與西點麵包店等等7大類店家,影響全國約7萬家業者。此外,環保署將取消購物用塑膠袋之厚度管制。

環保署表示,2002年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措施,規定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的購物用塑膠袋須由消費者付費取得,不得免費提供。

環保署說,最新修正草案將擴大限塑政策適用範圍,新增藥局及藥粧店、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從2018年起1月1日起,不得提供免費塑膠袋,影響約7萬家業者。

此外,環保署未來將取消共計14大類管制對象之購物用塑膠袋厚度管制,不再限制購物用塑膠袋的厚薄,以進一步減少塑膠使用量。而購物用塑膠袋的付費金額,因延續以價制量之管制方式,原則仍維持由業者自行訂定;並要求業者於購物用塑膠袋或其提供之場所標示鼓勵重複使用及妥善回收之宣導文字。 環保署將召開公聽會、研商會議廣納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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