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拆除豐原東億紙廠違建 業者不滿右手同意左手拆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16-10-27 18:13

都發局拆的東億紙廠違建設備是環保局先前同意的

豐原區東億紙廠因涉違反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等規定,台中市政府27日強制拆除位於農業區的停車棚及汙水處理設施水泥基座,預計28日拆完;東億被拆的污水處理設施是市府環保局同意設置的,右手同意的左手來拆,業者感到無語問蒼天。

市府都發局27日會同警察局等相關單位,出動1台大型破碎機、2台燒切機、4台車輛等各式機具,前往東億紙廠執行強制拆除。工作人員斷水斷電後開始拆除汙水處理設施水泥基座及車棚等廠外違建,打除水泥基座時,因內部有鋼骨結構,以人工燒焊方式拆解基座。

市府強制拆廠房的設備,業者有話要說,業者質疑,2座汙水處理設施已向環保局申請操作許可,卻被認定設施用地違反使用分區。教業者怎麼辦?

對此,都發局強調,汙水處理設施依法不能設置在廠外「農業區」用地上,應先由環保局確認設施使用的性質、類別後,接續再進入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及建築法相關規定,完成相關程序後,才能合法使用。

環保局也否認發給業者2座汙水處理設施操作許可,表示僅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同意設置」。而業者將汙水處理設施從廠外「農業區」遷移至廠內「乙種工業區」用地,也依規定須向都發局申請雜項執照。

至於廠區內其他違建,都發局表示,目前業者雖已申請補照,但申請書圖尚有許多缺漏且不符規定,因此市府無法同意;因違建分屬多個不同地號,未來將依各別違規程度與情形處理,無法實質補照的部分會優先排拆。

違建拆除費用是否由業者負擔?都發局表示,依現行規定執行強制拆除費用由市府相關經費支應,市府正研擬《台中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取費用自治條例》草案,未來強制拆除費將向違建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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