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騎乘機車遇警減速 盤查竟是通緝犯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盤查竟是通緝二分局北門派出所警員陳玟均及王璟淯於105年10月25日04時50分許執行勤務時,在嘉義市東區林森西路與文化路口執行巡邏路檢點守望時,發現一位婦人騎乘輕機車行經路口時突然車速減慢,並且眼神極注意警方一舉一動。警方查覺有異遂將該婦人攔停並盤查身分,經警用小電腦查詢,該婦人竟於年初已遭屏東地檢發佈通緝案。
該顏姓婦人表示居住地已由屏東搬至嘉義市,因未收到任何法院相關通知所以遭到通緝,在通緝期間都獨自一人居住,每天凌晨四點左右就要起床上班,因懷疑自己可能已通緝所以上下班及外出都戰戰兢兢,這次因為看到警方反應較明顯所以遭警方攔查,逮捕歸案。
北門所所長吳彥宏表示,「躲得了一時,逃不了一世」,防制及打擊犯罪是警察之責任,警方將持續掃蕩犯罪,有效淨化社會治安,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使嘉義市續朝『安全』、『安心』、『安康』之三安城市願景戮力以赴,使治安環境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