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水站來源知多少? 高市衛生局開放查詢

記者郭文君/高雄報導 2016-10-22 07:15

▲衛生局為提供民眾更方便的查詢管道,自10月中旬起在衛生局網頁主動公布加水站業者使用的水源類別並定期更新。(圖/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民眾長期印象中因高雄市自來水口感不佳,除自家購置濾水設備外,部分民眾仍習慣至加水站(車)買水,故高市加水站數量計有1794家,目前居全國之冠。其中水源來源為民眾的重要選購依據,而經查該市加水站核准的水源包括「地面水體或地下水體」及「自來水」兩種,統計當中使用自來水為水源者約佔52%,並沒有所謂的山泉水,故業者不得標榜加水站水源為山泉水,更不能宣稱其具療效。

高市衛生局為提供民眾更方便的查詢管道,自10月中旬起在衛生局網頁主動公布加水站業者使用的水源類別並定期更新,民眾可以從衛生局網站首頁連結進入「高雄市衛生醫療資源查詢系統」(網址:http://khd.kcg.gov.tw/Main.aspx?sn=986),勾選服務類別為「加水站」,並選擇行政區或輸入加水站站名或所在的路名等關鍵字,就能直接查詢到住家附近合格登記的加水站及使用的水源類別,也可以在購買時注意看政府規定加水站業者應張貼的環保局核發的「水源供應許可證」,以了解水源的來源地點。另外,加水車也屬於加水站的一種,同樣必須在車上張貼水源供應許可證,民眾網路查詢時同樣可以加水車的車牌號碼輸入查詢。建議民眾買水前可認明水源供應許可證或上網查詢,瞭解自己喝的水來源為何,作為買水選購的參考。

衛生局呼籲加水站業者不得標示「優質山泉水」、「來自○○山天然湧泉」等詞句,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均不得誇張、易生誤解,亦不得宣稱療效,違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暨依同法第45條規定,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切勿以身試法。衛生局也提醒消費者,本市加水站目前核准的水體只有自來水跟地下水體,舉凡標榜「山泉水」的加水站都是違規廣告,勿誤信業者不實廣告,確保自己的權益,做個聰明的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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