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嫌騎贓車到超商購物,當場被東勢派出所員警逮獲移送法辦。(記者黃玉鼎翻攝)
林姓竊嫌騎竊得的機車在道路上狂飆,東勢派出所警員邱穎檀見狀尾隨至超商,通報巡邏勤務同仁到場,經查林嫌所騎機車係失竊機車;警訊中,林嫌竟辯稱「因見該機車鑰匙未拔,借騎使用後不知如何歸還」,警方依竊盜罪將林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今年八月十四日凌晨三點左右,林姓犯嫌(男、三十七歲、住東勢區)途經豐原區豐原大道四段,發現賴姓車主未將重機車的鑰匙拔出,便順手竊取該車使用;十月十九日下午騎贓車行經東勢區東勢大橋,東勢所警員邱穎檀擔服轄區便衣防竊勤務時,見林嫌騎機車狂飆可疑,就一路尾隨同時通報巡邏同仁警員洪蘭恩、林文清等二員。
林嫌騎至東勢區東蘭路與新豐街口時,停車到便利超商購物,邱員等人見狀機不可失,立刻上前盤查林嫌及查詢所騎的機車,發現該車為失竊車輛,人車帶回派出所偵辦;警訊中,林男辯稱看見該車鑰匙未拔,騎走後本想還給車主,卻不知怎麼還,就這樣騎用該贓車逾二個月,賴姓失主到所指稱,與林嫌並不相識。東勢警分局呼籲,民眾於離開機車時務必將鑰匙取下,避免讓歹徒有可趁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