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慶鎭質疑勞動部該行政命令違反法令,勞工局是否有勇氣向中央表達此案窒礙難行?
市議員林慶鎭針對勞動部發文要求各縣市政府雇主聘用外勞,應先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但勞工出身的市府勞工局長王鑫基卻僅有一再請示,沒有任何積極做為,20日在該局業務報告上毫不客氣抨擊王『領什麼薪水,對得起工作嗎?』
林慶鎭議員指出,勞動部今年9月14日行文全國各縣市政府,要求自發文日起,受理雇主申請「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法」第16條規定證明文件時,請新增查核雇主是否依勞基法第56條規定,補提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
林慶鎭議員質詢時,質疑勞動部該行政命令違反法令,以不相干的法令限制工廠聘用外勞,機器、產能若因此停擺,市府願意賠償嗎?他還質疑勞工局是否有勇氣向中央表達此案窒礙難行?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該局在10月10日就有反映看法,若有疑慮會再請示。
市議員林慶鎭表示,勞基法第56條主要是規範要補提本國勞工的退休金,與聘用外勞並不相干,以此來卡住外勞聘用,並不合理,根本是亂來,有違法之虞,且9月14日前聘用的不追究,之後就不行,「違法就違法,怎會發文前後有無違法竟然不一致?」「勞工局有何作為?」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若有疑慮會再請示主管機關勞動部。林慶鎭則批評,公務人員要依法行政,違反法令的規定,市府要有勇氣表達滯礙難行,﹁你是工會出身,什麼都要請示,代表沒有把握,領什麼薪水,對得起工作嗎?」王鑫基則未置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