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通譯人才培訓 雲縣員警教授新住民防護技巧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 2016-10-18 19:21

警官吳淑裕教導新住民姐妹簡易防身技巧,以及家暴防治與兩性教育。(記者陳昭宗拍攝)

雲林縣警局獲邀參與「105年雲林縣通譯人才進階培訓計畫」,由秘書科股長吳淑裕前往學智企業社擔任授課講師,教授與新住民學員「家庭暴力防治工具介紹與人身安全保護技巧」。

警官吳淑裕先從家庭暴力的定義、成員、暴力類型及實際受理案例談起,從過去受理的多起家庭暴力案例,提醒這群姊妹們夫妻爭執在所難免,尤其因國情不同,更容易產生生活適應問題與隔閡,要好好學習與老公及家人相處之道,如何避免家庭暴力的發生,首重務必記得一旦爭吵,要保持冷靜,不要說出「好膽,你就來打」這類言語挑釁的話。還提到新修正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包括目睹兒少、年滿16歲以上未同居之男女,有家暴情事,也屬於該法保護對象,而保護令有3種,通常、暫時及緊急保護令,其中通常保護令修正年限為2年以下,只要有需要的民眾都可以繼續向警察機關、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聲請,不以一次為限。

吳淑裕更針對婦女人身安全議題,告訴這群新住民姐妹性侵害、性騷擾的定義、種類、預防及安全守則,告訴大家身體自主權及同居義務不能被強迫履行,提供警察報案專線110、保護專線113。期待這群遠渡重洋的姐妹們,透過學習,經營自己與家庭,活出精采人生。

吳淑裕也提醒新住民姐妹,來到臺灣除能用自身的語言優勢,協助自己的同胞外,並傳承給自己的孩子,成為未來臺灣前進東南亞的小小尖兵,並要從小教育孩子身體隱私權與觀念預防。同時透過教導人體重要部位(如男生下體等)及善用隨身可得的物品(如原子筆、鑰匙、高跟鞋等),遇到危急狀況,即可施展簡易攻擊,倘若不幸遇到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等案件,千萬不要盥洗,立即向警方報案尋求協助,保留證據將壞人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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