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訓後務農學員近9成 中市青年加農計畫成效卓著

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2016-10-17 17:59

中市推動青年加農計畫有成

為鼓勵青年回鄉務農,為農村注入新血,台中市政府自去年起推動「青年加農計畫」,開放多樣化課程及遴選優秀賢拜,教導青年農民從生產、包裝、行銷甚至自產自銷後的售後服務等要領,期望解決農業人口高齡化及農業所得過低問題;第一屆青年加農計畫結訓後近9成留在農業領域工作,成果豐碩。

台中市議會17日進行財政經濟委員會聯席審查,由農業局長王俊雄針對「青年加農政策推行補助狀況及效益分析」進行專案報告。他指出,青年加農計畫除提供參與計畫的青年農民1年每月3萬元的生活津貼外,也提供實際務農1年以上的青農最高80萬元的農業相關設施及農業生產資材補助,以降低青農創業成本,並商請各農業團體、農學院校協助推薦農業達人,建立農業賢拜輔導團隊,讓學員能依學習意願跟賢拜學習,傳承專業栽培技能。

第一屆青年加農計畫共培訓46位學員,已於今年6月底結訓,留在農業領域工作的學員高達89.1%,將近9成,成效良好。

市議員范淞育、李天生、吳敏濟肯定市府推動的青年加農計畫,建議市府加強宣傳,讓更多年輕人知道這個訊息,願意投入農業,讓台灣農業向下扎根。市議員陳成添、陳政顯則關心青年加農篩選機制,建議市府應於補助計畫加註青農訓練期未滿放棄的補償機制。

對此,王局長指出,對農業有興趣但尚未從事農業或準備從農的青年即可報名甄選青年加農計畫,經錄取的青年,補助期間應每3個月繳交學習成果報告,並邀請專家學者召開審查會議進行評核,經評核未達70分者,取消補助資格。

王局長也說,青年加農計畫訂有學員考核規範,建立汰劣制度,提早輔導學習態度惡劣或無心於農業領域發展的學員朝興趣方向發展;考核不通過者以退訓論處,取消補助資格並繳回已支領之生活津貼。此外,補助期間終止參加計畫者,應中止補助,除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應繳回已領補助款。

市議員陳清龍、陳成添關心青年加農計畫是否排擠原編列補助其他團體(農民團體、協會、合作社場、產銷班)經費?王局長表示,104年度青年加農計畫經費由去年度辦理第1次追加預算支應,105年度青年加農計畫經費由農業發展基金內編列經費辦理,沒有排擠原編列補助其他團體經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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