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管理殯葬業務有些錢收得很莫名其妙,市民遷葬祖先遺骨要收5000元保證金、殯儀館靈堂桌椅借用每張收300元,市議員李麗華14日在議會聯席審會上作了一首打油詩,大大諷刺市政府死要錢,「什麼死人骨頭」都要賺。
市議會定期會14日進行民政委員會聯席會議,市議員李麗華認為民政局管理公墓遷葬、殯儀館生命禮儀服務向民眾收取的規費非常不合理,她指出,市民往生都已經很可憐了,還要忍受死要錢的政府,民眾主動撿骨遷葬祖先,民政局規定要收5000元的清潔保證金,殯儀館小靈堂喪家守靈租借桌椅,桌子一張收300元、椅子150元,這叫市民情何以堪?
李麗華認為,死者為大,尊重家屬,人往生就已經很可憐了,入葬後幾年要撿骨遷葬入塔,這是傳統的習俗,如果市府用「企業經營」的角度來看,往生者遺骨無論是放在塔裡或土葬,都是市政府一輩子的「客戶」,市政府怎忍心時時刻刻要錢?
市議員陳政顯也指出,民政局的殯葬規費不但沒有體恤市民的心,更收得很莫名其妙,很不合理,民政局向民眾收的5000元保證金是針對主動遷葬的對象,理由是防止有些民眾把祖先遺骨撿好入塔就把墓地丟著不管,所以要收清潔處理的保證,然而對於被動限期遷葬的,竟還可以給獎勵金,這樣不是顛倒做了嗎?
市議員李榮鴻也說,民眾為祖先撿骨遷葬,其實是沒有能力做好清潔善後的,一定是隨便處理或花錢委託禮儀社運到處理場,花費不只5000元,民政局如果有處理,這錢收的還合理,然而實際上市府並沒有幫忙處理,只顧收錢,很多民眾則沒有把5000元領回去,所以這筆錢收了並沒有達到收取的目的。
民政局長蔡世寅答覆說,這筆錢是為了墓地有效管理而收取的,民眾處理好遷葬事宜後就會把錢還給民眾,至於靈堂桌椅是公會向葬儀社收取的,並不是殯儀館收的。但是議員對這個說法無法認同,認為到最後還是要由喪家來負擔,所以蔡世寅承諾要檢討研擬取消收費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