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到了 衝撞警男三日內投案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警員李柏融於105年10月07日21時執行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至吳鳳南路巷內民宅處理糾紛,1名進入民宅毆打被害民眾的朱姓男子見警到來拔腿逃離現場,跳上在南田公園等候的吳姓男子座車,吳男不僅拒絕警方要求熄火停車並倒車前後衝撞員警,情況危急下李員向其右前輪開4槍仍被吳男朱男駕車逃逸,本案經警方連日調閱監視器蒐集情資後掌握有毒品前科的吳男涉有重嫌,通知吳男到案說明後坦承不諱,全案依妨害公務罪嫌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警員李柏融於105年10月07日21時,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至吳鳳南路巷內民宅處理糾紛,警方到場後見被害男子指稱有人在其屋內,李員不敢大意欲以手電筒向屋內照時,一名男子突從屋內奪門而出,李員一面呼叫同仁支援一面在後追趕到附近公園,見該男跳上一輛豐田ALTIS自小客,旋即喝令該車熄火停車並下車接受盤查,並與該男發生拉扯,孰料該車駕駛不僅拒絕攔檢還開車前後衝撞員警,意圖逃離現場,李員情況危急之際為自保及在旁民眾安全,便向該豐田小客車右前輪射擊4槍但仍被該車逃離現場。
本案經警方連日調閱監視器蒐集情資後掌握有毒品前科的吳男涉有重嫌,吳男表示這幾天怕到了,跑到台中友人家暫住,後來經過警方策動,便在友人陪同下到案說明,吳男坦承當天該車由他所駕駛,並供認當天乘客年籍姓名,經警方查閱戶役政資料比對後確認為強盜通緝犯的男子,全案除依妨害公務罪嫌將吳男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外,並立即布建查訪在逃的通緝犯,有信心短期內將其緝獲到案。
所長楊中仁表示,警察人員遇有以暴力、交通工具等攻擊、傷害、挾持、脅迫警察人員時得逕行射擊,李員為保護自己與在場民眾安全依法使用槍械,本案有毒品前科的吳男拒絕警察攔查並開車前後衝撞員警,警察絕不姑息此挑戰公權力行為並依法究辦吳男妨害公務行為,同時也矢志維護警察人員執勤安全,使治安環境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