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糖飲品入校園 彰化納入自治條例修正規範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2016-10-07 19:05

禁止糖飲品入校園 彰化納入自治條例規範

彰化縣政府擬具彰化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將含糖飲品禁止進入校園納入自治條例規範,副縣長周志中7日說,原32條修正為34條,把禁止校園販售含糖飲品納入草案,新增食品業者和任何民眾都不得在縣內校園和短期補習班與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販售及贈送含糖飲料給學生,本修正草案預計今年10月提送議會定期會審議。

衛生局長葉彥伯表示,依據彰化縣104年調查發現,有6成國中小及高中職學校的老師或家長曾以含糖飲料獎勵學生,增加學生飲用含糖飲料的機會,許多學生更將含糖飲料當成白開水來解渴。

食品衛生科長林毓芬表示,修正草案已送議會審議,通過後送衛福部核訂後正式上路實施,法一旦通過,今後可以在校園販售的飲品,包含鮮乳、保久乳、100%純果汁、熱量在250大卡以下、添加糖提供熱量在30%以下的優酪乳和豆漿,以及無糖飲料和礦泉水。

彰化縣補教育協會理事長蔡銘舜表示,縣內約有150家補教業者,協會認同「喝水最健康」的作法,配合衛生局作為發函給業者配合;二林鎮萬合國小校長陳昱仁說,在此之前, 學校內就沒有擺設冷飲販售機,福利社只賣文具不賣飲料,鼓勵小朋友口渴多喝水,校園內有飲水機供應白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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