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審核總決算報告 藍委稱應證首長官舍租金無法核銷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16-10-07 19:12

黃馨慧:這下子你怎麼拗?

台中市政府租豪宅給單位首長當官舍的舉措不但議員罵,監察院台中市審計處也不買帳,審計處審核台中市104年度總決算的報告時,將市府秘書處為租首長官舍所列的108萬9千餘元的實支數保留,要求「在沒有合法的支用依據前不得支用」,一路追打市府違法租賃官舍的市議員黃馨慧說,事證明確,市府未依規辦理,公帑應該予以追回市庫,以符合「公平正義」。

市議會定期會7日的大會進行台中市104年度總決算審計處審核報告,特別邀請台中市審計處長賴政國及該處相關科長及審計官到會報告並備詢,賴政國對台中市總決算提出多項缺失指正,並答覆議員的質詢,賴政國指出,當初審計處在審核時,確實對於市府秘書處業務關於首長官舍租金的108萬9千餘元實支數主張減列,因為沒有預算,但秘書處對此有不同的見解,所以審計處為求慎重起見修正保留數,在沒有合法支用依據之前不得支用。

據此黃馨慧表示,政黨輪替後,臺中市政府秘書處104年在「沒有科目」、「沒有預算」情況下,仍然為前副市長、也是現任教育部長潘文忠、副市長林陵三、秘書長黃景茂租賃豪宅官舍,費用共計108萬9483元。7月份出爐的「臺中市104年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已「減列不准核銷」。事實已證明這是「不當租賃」。

黃馨慧表示,全省有3萬餘處職務宿舍,秘書處沒有按「臺中市政府宿舍管理要點」第七點,租賃前先行文向「其他管理機關申請移撥或借用首長宿舍」就逕自在「沒有科目」、「沒有預算」情況下,公帑每月3萬替首長租豪宅宿舍。事證明確,市府未依規辦理,公帑應該予以追回市庫,以符合「公平正義」。

議員李中認為,官員若不願意住公有宿舍,自己也有能力租屋,卻一定要違法租賃,秘書處顯然有圖利自肥。並且,監察院向市府調閱租賃官舍資料,被台中市政府秘書處拒絕提供,嚴重影響監察院調查,到底在遮掩什麼?

在議員指責秘書處不當租賃時,秘書處長李如芳也積極為該筆支出辯護,強調依相關自治條例辦理租賃,對於議員批未經調查各單位空餘的官舍就逕行租賃,李如芳強調秘書處就是官舍管理單位,沒有空餘官舍,不須自己對自己發文調查。強勢答覆的態度一度引發議員的不滿,在議長林士昌緩頰下才未爆發進一步衝突。

市議員黃馨慧、李中提議,要求市府所有租賃官舍須於年底終止契約。另外,104年「不當租賃」公帑,三位官員請於一個月內自費繳回市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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