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案向上究責 6前後任首長遭移送監院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6-10-04 11:50

政院究責兆豐案,包括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在內的6位前後任首長都遭移送監院 (圖/資料照片)

在金管會主委丁克華宣布因兆豐案請辭下台後,行政院「兆豐銀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昨(3)日也隨即召開第7次會議,認定金管會歷任主委及財長等首長有督管疏失責任,決議將陳裕璋、曾銘宗、王儷玲、丁克華、張盛和、許虞哲共6人,全數移送監院調查究責。

督導小組認為,金管會明知兆豐海外分行已有類似缺失遭國外金融機關裁罰之前例,但未能採取積極有效督管作為,造成公股股權鉅額損失,金管會與財政部在期間的歷任首長皆有督管不周責任,將被移送的歷任金管會主委包括陳裕璋、曾銘宗、王儷玲和丁克華,財政部則有前任財長張盛和、現任許虞哲共6人。

此外,台北地檢署昨晚也針對兆豐金疑涉洗錢案,進一步約談兆豐前董事長蔡友才、及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等人。督導小組召集人林錫耀表示,不論最後是行政責任還是政治責任,兆豐金遭美國金融署裁罰57億元,使國庫蒙受重大損失,都難以向人民交代。

而就在昨晚督導小組提出「總結報告」後,外傳財長許虞哲已向閣揆林全提出請辭,但財部也無人證實或評論此事,林錫耀對此則表示否認,稱許虞哲並沒有請辭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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