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姬颱風重創農業 農委會即起受理相關農災救助申請

記者黃玉鼎/台中報導 2016-09-30 16:44

梅姬颱風重創山城區農作物,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各區公所已開始受理申請。(記者黃玉鼎攝)

農委會公告自九月二十九日起,受理梅姬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受理截止日為十月十一日,受理地點為各區公所;東勢區公所指出,現金救助對象其作物損失率須達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者不予救助,同產季同項農作物救助一次為限,土地使用不符合相關規定者不予受理申請。

東勢區公所指出,農友申請時須準備文件包括:一、受損農地地號之土地登記簿謄本。二、農會或相關金融機構存摺影本(非地區農會者將予以扣除三十元轉帳費用)。三、攜帶國民身分證供查驗。如為承租之土地請附租約書影本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公有地租約務必由租約書上承租人申請不可轉讓他人。

東勢區公所表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重點,在於受損的作物有沒有達到百分之二十,也就是即使現在甜柿還沒有採收,申請後因受損未達百分之二十則不予救助。其次,以前申請時都要附受災照片,但已經有好幾年不必附照片了,因為現在的技術越來越進步導致照片失真,一切還是以現場勘查為主。

此次梅姬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有關土地所有權部分,區公所指出,如果土地為部分持分,申請非個人持有部分,例如僅有土地二分之一持分,而另外二分之一不管是否為親屬,須檢附其他欲申請持分的所有權人土地使用同意書。如果原土地所有權人身故,尚未辦理好土地移轉,則欲申請者須出具全部具繼承權人的土地使用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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