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許淑華要求廢特偵組先辦公聽會再審。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1日審查廢除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的「法院組織法刪除第63條之1草案」,立委許淑華質詢法務部長邱太三,特偵組是專辦重大貪瀆案件,欲行廢除應慎重其事,至少應舉辦公聽會取得最大共識再行審查,而非自行降級淪為政黨的「法務部」。
許淑華立委一早即登記發言表示,司法改革是新政府上任的政治承諾,但卻將廢除特偵組當成兒戲,法務部沒有提出具體的因應對策,只是發了一紙基本態度作為說法,難道法務部成為民進黨的幕僚單位,變成執政黨的「應聲蟲」?許立委指出,組織瘦身與精簡可以討論,但廢除特偵組茲事體大更關係公共利益,法務部連召開公聽會都嫌麻煩,自我降級為政黨的「法務部」了!
許淑華強調,特偵組的存在其實是為了偵辦位高權重的官員,主要任務就是總統、副總統及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院院長、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與上將階級軍職人員所犯的貪瀆案件。換句話說,偵辦對象的文官需是部長以上,武官要上將以上,且所犯需是貪瀆大案。如今,民進黨政府上台,挾著立法優勢推動司法改革的第一刀就是要把特偵組砍掉,讓人不禁懷疑,隨著新政府上任的官員如果沒有要「貪污舞弊」,又何必急著把特偵組裁撤呢?用776字,2張A4紙張,舉出一些曾經辦過的案子為例,就希望說服大家,廢除特偵組並不會造成什麼影響嗎?法務部沒有對策,只提出5大理由附和立委,請問法務部是為國家服務還是為特定政黨「量身訂做」服務的法務部?
許淑華並提案,建議關於廢除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茲事體大,應先召開三場的公聽會,聽取專家學者及院檢律師及民眾的意見,取得最大共識後,再予以審查『刪除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條文草案(廢除特偵組)』的法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