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防災日」期前工作 警方沿街宣導周知!
「國家防災日」緣由民國88年9月21日凌晨1時47分,我國南投縣集集發生芮氏規模7.3之淺層地震,全臺灣都可以感受到劇烈的搖晃,這場地震浩劫造成2,455人死亡,全國經濟損失達新台幣3,600億元,921大地震可說是許多台灣人痛苦且難忘的集體記憶,我國旋即於隔(89)年災害防救法中明訂每年的9月21日為「災害防救日」,以期提升全民防災意識及國家防災應變能力;自91年起更名為「國家防災日」,希望能以國家層級的規模推廣地震避難智能。
105年「國家防災日」訂於9月21日10時10分舉行,本次係模擬地震引發海嘯襲台,請民眾能儘速往高處避難的相關演練,希望藉由本次演練情境,使民眾都能思考假若真的遭遇海嘯襲擊,心中都能有個處置備案,到時才不會驚慌失措。長榮派出所位於火車站前市中心,其中山路、民生北路及垂楊路段商家林立,本次演習雖然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但為避免來往行人聽聞警報聲後驚慌失措,因此盧所長特地率員利用巡邏期間,針對中山路、民生北路及垂楊路等路段商家進行宣導,讓商家或來往人、車能提早準備,避免聽聞警報聲致使不知情的民眾驚慌造成民怨,也期望演習過程能更加的順遂。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周冠輝表示,國人平時就須提高憂患意識,而行政院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訂定「國家防災日」的目的,除透過各項演練累積應變能量與經驗之外,最大目的即在藉由演習提升自我地震防災意識,加強正確防震避難常識,如此才能在災害發生的第一時間內做初步的應變,將災害降到最低,確保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