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攜槍擊斃女友後自戕? 桃園分局:疑點重重有待釐清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2016-09-12 18:00

桃園分局副分局長廖恆裕說明案發經過

桃園市警局桃園警分局同安派出所警員許秩偉12日凌晨未經允許私自攜帶警用手槍,到女性友人租處持警槍擊斃蘇姓女友後自戕。桃園市警局表示,許之前因為胃病動過兩次刀,疑似久病厭世,才會想不開。至於為何要帶將女友擊斃而後自殺,警方表示還將做進一步的調查。

桃園分局副分局長廖恆裕警方說,許秩偉(27歲)12日值凌晨2到4點的備勤勤務,3時攜警用械彈、無線電外出,值班員警於3時30分許找尋許員未果,直到五點沒有返崗,又電聯不上,經以手機定位後,由同安所副所長協同八德所、消防分隊於6時15分進入女友在八德租屋處,發現他及蘇姓女友(28歲桃市某國小老師)陳屍屋內床上。

警方表示遺書內容先對蘇女的父母親抱歉,然後才對自己父母說對不起,並交代自己的姊姊好好照顧父母,並請其代付清開刀時的醫療費。警方說,許秩偉疑似持警用手槍朝頭部自戕,蘇女致命傷在頭部,經報請檢察官初步相驗,現場沒有打鬥痕跡。

警方指出,許秩偉值勤正常,與同事相處和睦,和蘇女交往多年,感情融洽,但近年來疑因動過兩次胃部手術,造成吞嚥困難,全案不排除因病厭世,檢警、法醫目前會同家屬相驗,釐清死因。

此案疑點重重,第一時間警方說是執行2~4點的勤務,後新聞稿變成備勤,如果是執勤,警員不在執班臺也沒有立即通報發現,是否警方人力不足,導致員警勤務負擔變重而產生壓力。第二許員有胃部手術兩次導致久病厭世,這種情形應早有徵兆,為何警方沒有適時介入輔導,竟然還讓他配槍執行勤務,導致兩條人命殞落。第三他的所謂遺書只是隨手在記事簿塗鴉的一些不滿情緒發洩,是否是時起意,還是有計畫犯案,還是警方卸責,檢方應調查清楚。

針對此案,桃園市警局人事懲處已出爐,新任派出所長9月7日到任,不到一周,記過1次,調整服務地區,副所長管理不當,記過兩次,調任非主管職務,分局長則報警察局自請處分。

桃園分局表示,對於許員持槍自戕及造成女友身亡,分局深感不捨與遺憾,將全力協助家屬辦理後事,並針對分局同仁加強內部管理及心理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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