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學童乘車安全 高市監理所積極稽查交通車輛

記者許凱涵/高雄報導 2016-09-07 19:11

▲監理所、教育局、警察局組成聯合稽查小組,於學校附近重要交通路口實施聯合稽查勤務,守護學童乘車安全。(圖/記者許凱涵攝)

近日各級學校陸續開學,為確保學童乘車安全,高雄市區監理所105年9月6日會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警察局組成聯合稽查小組,於學校附近重要交通路口實施聯合稽查勤務,稽查高雄市地區接送學生的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中心)及補習班車輛,並針對影響學童乘車安全甚鉅之違規超載、擅自加裝座椅列為取締重點。

高雄市區監理所冬啟程所長表示,今年度截至目前,已聯合稽查150輛車,有10輛車因違規遭舉發。其中超載2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罰鍰,並責令改正;改裝座椅3件,依同條例第18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400元罰鍰,並責令檢驗。

冬所長提醒,幼教機構接送學童時,均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之規定,讓學童搭乘安全、家長安心,高雄市區監理所除9月6日於高雄市楠梓國小稽查外,每月均至少安排8班次對高雄市轄內國小學童接送車執行聯合稽查;另民眾若發現學童所乘坐接送車有超載不當的駕駛行為或擅自改(加)裝座椅情形,可向高雄市區監理所或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反映(高雄市區監理所電話:07-3631040、高雄市教育局電話:07-7995678轉3069、3093),將依規定查處,以共同維護學童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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