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察交通事件裁決處 鄭文燦盼提供民眾更好的服務

記者黃家柔/桃園報導 2016-09-06 18:44

鄭市長指示交通事件裁決處以專簽方式,明年增加約僱人員,以利人員長期訓練與業務接軌。

桃園市長鄭文燦6日下午在市府交通局副局長陳文德陪同下,前往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視察,鄭市長聽取業務簡報後表示,配合桃園市升格,原由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管轄桃園市的交通違規裁決業務,今(105)年1月移至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接管辦理。由於交通裁決處人力較為吃緊,他指示交通事件裁決處以專簽方式,明年增加約僱人員,未來也要視情形調整人員編制及增加預算員額,以利人員長期訓練與業務接軌。

鄭文燦也說,考量民眾洽公的習慣,目前交通事件裁決處的辦公地點仍借用桃園監理站及中壢監理站,市府正積極評估新址,預計108年搬遷至新的辦公廳舍,也會研議在桃園、中壢舊址設立服務窗口,提供民眾更好、更貼心的服務。

交通事件裁決處代理處長張丞邦簡報時表示,為避免民眾未收到罰單及相關通知,預計於明(106)年上半年開辦民眾罰單到期、吊扣牌(駕)照到期領回及罰鍰分期等簡訊服務通知,並同步開辦線上案件查詢、申訴等便民服務。106年下半年試辦至部分偏遠地區設置服務窗口,提供案件諮詢、罰鍰繳納等服務,讓民眾更方便。

鄭市長指示交通事件裁決處以專簽方式,明年增加約僱人員,以利人員長期訓練與業務接軌。

鄭市長指示交通事件裁決處以專簽方式,明年增加約僱人員,以利人員長期訓練與業務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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