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河路分屬3單位管理 議員張芬郁要求中市府統整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2016-08-30 16:12

市議員張芬郁要求統一管理環河路。林重鎣攝

統一權責;路寬40公尺的環河路及環中路、環中東路原縣區路段,目前分屬三個不同區公所管理養護,市議員張芬郁三十日反映,基層維修經費不足,無力負擔,要求市府收回管養,市府建設局說明,今年度已經收回16條指標性道路,未來要考量人力、財力才能決定是否收回,不過地方如有需求,將會全力支援協助。

利用台74號高架橋下空間闢建的環中路、環中東路,以及沿著大里溪闢建的環河路,前後途經多個行政區,其中原市區部份由市府建設局管養,原縣區部份則委由各地公所負責。

張芬郁指出,環河路、環中路及環中東路道路寬敞,砂石車、大貨車等大型車輛往來頻繁,經常造成路面損壞,同時道路長度可觀,基層公所經費不足,無法支應動輒數千萬元的路修工程經費,目前只有修補坑洞應急,而這些道路為生活圈道路,並且是台中市環狀路網,不該列入區養道路,要求市府考慮收回管養。

張芬郁表示,受到河流改道緣故,大里溪以北還有部份土地屬於霧峰行政區,霧峰公所得越溪前往辦理環河路道路修補、路樹修剪及植栽維護,十分不便,同時整條環河路分屬霧峰、大里、烏日公所管養,容易造成困擾,如果發生車禍國賠事件,更有一番爭論,最好由市府收回。

市府建設局道路養護科長蔡孟奇說明,道路歸屬那個機關管養,並沒有一定標準,建設局今年已經收回16條指標性道路,都屬路寬20米以上道路,大里文心南路、德芳南路、霧峰中正路及部份烏日環河路都在收回之列,至於未來是否繼續收回管養,得視人力、經費是否足夠,否則無力承擔,不過地方如有困難,一定會全力協助解決,不會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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