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戶車拋錨沒錢修 暖心員警代墊修繕費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2016-08-29 17:03

貧戶車子故障,警方代付修車費。林重鎣攝

烏日警分局追分派出所警員洪崇諲於日前夜間協助一卓姓家庭修理車輛拋錨事件時,發現卓姓一家家境清苦,無法負擔修車費用,即替渠支付修車費,並囑其不用歸還該筆款項,只須好好努力工作,將小孩扶養長大即可,深獲民眾感激,一再說”感謝”。

烏日分局追分派出所警員洪崇諲於廿八日夜間20時許接獲110報案指稱,在大肚區堤岸路上有車輛拋錨,請求警方協助。洪員前往查看,發現一對夫婦抱著8個月大的男孩站在拋錨車輛旁,向警方哭訴渠於當天晚上8時許開車行經堤岸路車輛拋錨,由於該處地處偏遠,附近均為農田,並無其他店家;有試著向路過的民眾求助,惟民眾也無能為力,且身上也無手機及朋友可聯絡幫忙,在該地躊躇了2個多小時,眼見小孩哭鬧不止,逼不得已才步行走到附近的公司,向警衛室借電話報案請求警方協助。

經瞭解該對卓姓夫婦居住本市梧棲區,為中低收入戶,平常夫婦抱著小孩至溪邊抓吳郭魚去市場賣或利用空檔時間至果菜市場幫人包裝水果,賺取微薄收入貼補家用,甚至靠著食物銀行救助維持家庭,曾一度繳不出房租,還遭房東催繳趕出住居所。

洪請修配廠師傅至現場檢修,發現車傳動皮帶斷掉無法行駛,再通知拖吊車將故障車輛暫先拖吊至卓姓夫婦梧棲住家附近修配場;該對夫婦向洪員表示身上無錢負擔拖吊費用新臺幣2500元,洪員見其確實生活艱困,本於同理心,遂自掏腰包支付拖吊費用。夫婦一再道謝,並請求警方留下姓名,表示賺取費用後將如數歸還,洪員告知希望夫婦好好努力,將小孩扶養長大即可,不用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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