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抗告遭法院駁回 大巨蛋部分復工確定

記者陳紀年/台北報導 2016-08-25 17:47

遠雄大巨蛋

台北市政府去年5月20日以遠雄未按圖施工為由,對大巨蛋祭出停工處分,但遠雄認為停工後已陸續發生鋼材鏽蝕、地下水位上升等安全疑慮,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上個月行政法院裁定遠雄基於安全維護可部分復工,但北市府認為遠雄曲解法院裁定,該裁定未明確指出哪些項目可復工,因而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25)日裁定駁回北市府抗告,遠雄可針對有坍塌、公安風險等處進行部分復工。

針對8月2日北市對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該裁定並無違誤,駁回北市府抗告確定,遠雄可針對有坍塌、公安風險等處進行部分復工。至於具體復工項目,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不是由法院決定,有待市府與遠雄依誠信原則履約而就具體事項進行協商。

台北市政府去年5月20日以遠雄未按圖施工為由,對大巨蛋祭出停工處分,但遠雄認為停工後已陸續發生鋼材鏽蝕、地下水位上升等安全疑慮,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月21日裁定遠雄大巨蛋可部分復工,並完成適當的工地安全措施;行政法院21日認為,大巨蛋停工後地下水位已上升,工程已有多處繡蝕而使安全受損,若遇強颱或強震,可能發生風險導致損害情形,為維護用路人安全、防範坍塌危險,必須先完成適當措施,因此法院裁定遠雄大巨蛋可部分復工,並完成適當的工地安全措施。

但北市府認為遠雄卻曲解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逕自認為遠雄無需任何施工現場的安全維護計劃即可報備進場施作。因此在律師團建議下,北市府提出抗告,希望能夠釐清哪些項目可復工。

法院上個月裁准大巨蛋部分復工後,遠雄8月5日提交28項施工計畫給市府。基於大巨蛋工地安全,都發局宣布,有條件同意遠雄公司為公安施作大巨蛋19項工程,另外有9項暫不同意。其中北市同意牽涉載重、浮力、鏽蝕與坍塌等17項施工,包括區檢修、防火、防洪、抽排水系統等相關工程;有條件同意2項,包括地下室結構工程與鈦版工程兩項則為有條件施工,前者等新增樓梯審議完成再進行,後者只同意三樓以上工程。另外9項工程包含屋頂結構和帷幕牆等未獲同意施作,北市認為建築物外牆跟載重或鏽蝕等問題無關,遠雄表示針對這9項會補充資料,希望儘快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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