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生殺女友案 張彥文1261萬元和解、分67年付清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2016-08-23 15:51

台大宅王張彥文於臉書發文後殘殺女友,以分期67年還款1261萬元,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圖/翻攝自張彥文臉書)

台大生張彥文於2014年9月當街砍殺林姓前女友47刀致死,一審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民事部分於昨(22)日下午4度開庭,張嫌父母答應賠償林女父母1261萬元達成和解,並當庭完成支付450萬元,但剩餘金額則逐月支付1萬元,等於張嫌須賠償67年7個月才能付清,也引發網友認為賠償時間太久、不合理的疑慮。

有「台大宅王」封號的張彥文,與前女友交往時期前後花了50多萬,甚至還為她欠下卡債,由於懷疑林女已另結新歡卻堅持與他分手,憤而當街狂砍林女47刀致死。目前在押的張彥文昨委由律師出庭,表示張嫌父母願以1261萬元和解,並已先完成支付450萬元,剩下的則以每個月1萬元陸續支付,雙方終於達成和解,在刑事庭部分法院則認為張彥文有教化可能,目前一審判處無期,全案上訴高院中。

死者家屬委任律師表示,雙方庭上已談妥和解金額,接下來就看對方有無準時給付。由於剩下的811萬以每個月1萬元償還,約要67.5年才能將賠款全數還清,屆時張彥文將會是108歲的人瑞,讓許多網友對此不可置信,直呼分期方式不合理,質疑張嫌的父母沒有拿出誠意。律師吳孟良也分析指出,「每月僅萬元,時間太長金額太少,死者父母非常不可能拿到全額賠償」,至於雙方已達成和解,則更大幅增加張嫌未來刑度減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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