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不知兆豐銀洗錢? 曾銘宗:管不到海外分行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6-08-23 13:41

政院究責兆豐案,包括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在內的6位前後任首長都遭移送監院 (圖/資料照片)

兆豐金控旗下的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涉及洗錢,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重罰新台幣57億元,外界則針對爆發洗錢爭議時,時任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卻不知情,質疑金管會管理有所疏失。對此前金管會主委、立委曾銘宗今(23)日回應表示,金管會根本不可能管到銀行海外分行,除非政策有問題才須負責,「我又不兼兆豐銀行董事長或總經理!」

對於全案是否涉及刑事不法,台北地檢署表示目前已分他字案處理,並由肅貪專組主任檢察官周士榆負責調查、檢察官楊展庚協辦,上午兵分三路前往兆豐銀總部、金管會與財政部調閱資料,將朝向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與金融控股公司法偵辦;而針對兆豐銀紐約分行被美國方面指違規部分,將釐清此案中有無國人涉及刑事不法,行政調查部分則由相關主管機關負責。

由於美國DFS報告早在2月出爐,兆豐金卻直至5月18日才呈報金管會,遭質疑正值520政權交接之際引人疑竇,曾銘宗則認為,金管會主委掌理金管政策和金融管理,兆豐金事件是發生在海外分行,且歷任金管會主委都不可能會管到海外分行,「我又不兼兆豐銀行董事長!」曾銘宗澄清,依規定報告3個月內送交給金管會是合乎法令。

曾銘宗強調,金管會主委若要為海外分行疏失負責,「這是不可能的事情,也不可能管那麼細」,金管會主委僅是負責政策擬定,除非政策有問題才須負責。曾銘宗也透露,金管會現已依照政院的指示,會同財政部跟央行共同組成專案小組,相信會秉公處理找出應該負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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