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垃圾減量宣導強制分類 彰市未依規定將祭出開罰
彰化市公所為加強垃圾減量,為確實達到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再利用,以及節省垃圾處理費,清潔隊自8月起至10月,加強宣導垃圾強制分類,並將自11 月至12月執行垃圾破袋檢查,民眾未依規定分類者,將請當場分類或分類好擇日再丟,市長邱建富18日宣布,106年1月份起,如未依規定分類且屢勸不聽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罰鍰,提醒民眾應注意,避免受罰。
市長邱建富指出,彰化市人口數約23萬5千多人,每天垃圾量約140公噸,垃圾處理費1公噸以1000元計算,每年垃圾處理費高達5500萬元,換算每人每天垃圾量約0.6公斤,高於彰化縣每人每天平均產量 0.55公斤,由於垃圾中含有30%-40%回收物品(資源垃圾及廚餘),所以加強垃圾分類,以及垃圾減量的工作刻不容緩。
有關垃圾破袋檢查的實施方式為,邱建富說,市公所為配合焚化廠進廠管制,並落實民眾垃圾分類資源回收觀念,針對轄內收運路線、社區大樓、學校執行垃圾破袋稽查作業,以隨機抽查方式破袋檢查,並優先檢查黑色或不透明垃圾袋,若袋內夾雜3個以上回收物或明顯超過3分之1袋廚餘量,將請民眾重新分類後再丟。
邱建富強調,環保單位目前已將垃圾破袋檢查列為加強一般廢棄物源頭管理與垃圾減量計畫的必要手段,例如溪州焚化廠針對各鄉鎮進廠車輛,進行破袋檢查,每車次隨機抽查垃圾中有15個(含)以上可回收廢棄物,將整車退運並記點8點,若記點次數累積滿24點,清潔人員及主管要強制講習。
邱建富也籲請民眾,確實做好垃圾分類工作,並配合稽查人員的破袋檢查,以免受罰。因為,自明年1月份起,如未依規定分類並屢勸不聽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罰鍰。